106年上半年度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招生簡章
中華慈雲慈善利生推廣協會
招訓字號:北分署廣字第1062700415號
一、 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二、 辦理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慈雲慈善利生推廣協會
三、 招生對象與資格條件:【以招收失業民眾參訓為主】
- 具本國籍,年滿16歲以上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之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 無不良嗜好且具擔任照顧服務員工作熱忱之失業者。
- 排除公司或商業負責人(含停業中)之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監察人/獨立董事/執行業務股東/代表公司股東/訴訟代理人及非訴訟代理人/重整監督人/重整人/臨時管理人/接管小組召集人/接管小組/合夥人,本項在職身分不受限可參訓。
四、 報名方式:新北七期即日起至民國106年4月24日止,現場報名。甄試5月01日統一舉行
新北八期即日起至民國106年6月19日止,現場報名。甄試6月26日統一舉行
隔日公佈入選學員。
五、 報名專線:02-8684-5058 傳真:02-8684-5028 / 報名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八德街90號2樓聯 絡 人:王誠婉小姐、吳宜娟小姐、黃進豐先生
六、 上課地點:
學科(核心)課程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八德街90號2樓(中華路、八德街交叉口)
術科(實習)課程地點:鴻欣護理之家,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168巷48號
七、 開結訓日期:
新北七期106年5月08日至106年5月25日週間14天,時間自早上8:30至下午5:30
新北八期106年6月30日至106年7月20日週間14天,時間自早上8:30至下午5:30
八、 甄試方式及錄訓標準:
- 排除二年內已有重複參訓紀錄或尚在訓後九十日內就業輔導期間之學員或無就業意願之參訓者。
- 甄試當天先辦理20分鐘的甄試說明會。
- 筆試占50%,口試占50%,60分以上合格。經甄選合格者錄選順位以失業者為先,在職者為後,前30名為正取,31名後為備取名單,正取學員於開訓當日未報到者由備取依序遞補參訓。在職者人數依規定30%以內。
九、 收退費標準: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或自願失業勞工(政府全額補助)
特定對象之失業者(政府全額補助)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2.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2.具有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3.外籍配偶與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3.獨力負擔家計失業者(含家庭暴力被害婦女) 1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4.中高齡失業者(年滿45-65歲) 15. 因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5.身心障礙失業者 16. 中低收入戶內有工作能力而自願就業者
6.原住民失業者 1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 生活扶助戶內有工作能力而自願就業者 18. 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8.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19.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長期失業者
10.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0. 逾六十五歲者
-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21.二度婦女就業之失業者
參加失業者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不得同時申領計畫之補助,但於本計畫
訓練課程期間,發生非自願失業者,不在此限。
收費標準:全期收費新臺幣8,800元整,參加學科(核心)課程之出席率應達80%,且實習課程須全程出席得已參加結訓考核,考核成績合格者,於結訓後2個月內辦理補助。
♣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得檢附「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職業訓練。
♣前項規定以外取得結業證書之參訓學員,參加照顧服務員訓練者補助訓練費用80%=7,040元,其餘費用20%=1,760元由學員自行負擔。
十、 學員中途離訓之退費事宜:
- 參訓學員繳訓費用,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收取核定訓練費用的5%。
- 已開班但未達(含)訓練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者(34小時),訓練應退訓練費用的50%。
- 已逾訓練時數三分之一者(34小時),不予退費。
十一、 注意事項:
- 失業者參訓學員一律加入勞工保險(訓)字號保險。
- 學科核心課程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49小時以上);實習課程出席率百分之百(42小時)。
十二、 應備文件:
-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
- 正面半身照片1吋1張。
- 失業及特定身分相關證明文件。
- 報名兩週內勞保明細表正本或無勞保記錄單。
十三、 經費來源: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辦理。
十四、 為考量參訓學員權益,本班次採先行收費(全額)方式收取費用。